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常州钟楼新城创业服务中心(二期)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钟住建〔2021〕21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持有高新技术成果的创业者在商品化、产业化的创业阶段提供孵化场地、开发条件、资金筹措、人才培育和指导性管理等综合服务,以达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目的。原则同意由你局委托的常州钟楼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下属常州创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常州钟楼新城创业服务中心(二期)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中吴大道以北、华兴路以东、常州市西林实验学校以南地块,已建常州钟楼新城创业服务中心(一期)南侧,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常州钟楼新城创业服务中心(二期),占地面积约4688.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359.82平方米。同步实施环境绿化、道路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9530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创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102-320404-04-01-818856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