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转报长江中路西侧、劳动西路北侧地块配套幼儿园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钟教〔2021〕7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长江中路西侧、劳动西路北侧地块周边居民对幼儿教育的需求,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原则同意由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长江中路西侧、劳动西路北侧地块配套幼儿园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南至劳动西路、西至曙光路、东北至地块居住区。拟建设12班幼儿园1座,项目内容主要包括班级用房、活动用房、服务与管理用房及后勤供应用房,配套建设地下室,同步实施道路场地、环境绿化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5414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103-320404-04-01-833728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