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北港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呈报北港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指挥中心室内装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北街办〔2021〕9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配合北港街道未来开发建设,深化社区服务内涵,提高社区服务承载力,满足社区居民日趋多元的公共服务需求。原则同意由你街道办事处实施北港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指挥中心室内装饰改造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钟楼区北港街道星港花苑,其中:为民服务中心位于星港花苑13幢1号楼1-5层;综合指挥中心位于星港花苑13幢2号楼1层、4层、5层。该项目装饰改造总建筑面积5790平方米。其中,为民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950平方米,综合指挥中心建筑面积1840平方米。项目拟对北港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即星港花苑13幢1号楼1-5层)和综合指挥中心(即星港花苑13幢2号楼1层、4-5层)进行装饰改造,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拆除工程,地面、墙面、天棚等装饰工程,水电消防等安装工程。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501.4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331.7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5.97万元,基本预备费43.73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钟楼区北港街道办事处筹措解决。该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常州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土地证“常国用(2011)第0462988”;常州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房屋产权证“常房权证字第00491941”和“常房权证字第00491946”;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房屋使用情况说明。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和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初步设计合并审批,简化审批程序。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实施。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103-320404-04-01-774360
附: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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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