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皇粮浜未来教育港实验幼儿园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钟教〔2021〕12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皇粮浜片区周边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强烈需求,深入推进钟楼区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完善皇粮浜片区教育功能,进而抢占全市教育发展制高点,提升“钟楼教育”引领力,原则同意由你局实施皇粮浜未来教育港实验幼儿园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皇粮浜片区,东、南至空地,西至白云南路,北至童子河南路。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593.27平方米,建设内容与规模主要包括建设1幢幼儿园综合楼(主要为一层至三层),配套建设地下室,同步实施园区道路、室外活动场地、给排水、电气、暖通、监控、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办学规模为12班。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4952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钟楼区教育局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104-320404-04-01-170528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