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邹区镇新建陵园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邹政发〔2021〕34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常州市地区殡葬改革,为政府分忧,为百姓造福。科学利用土地、集聚集约利用土地建设,同时满足群众入土为安心理,解决了部分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原则同意由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实施邹区镇新建陵园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扁担河西侧、鹤溪河北侧地块。项目占地面积约11823平方米,其中墓葬区土地面积为8000平方米,共有1300个地墓,满足2万个壁葬。项目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其中办公室500平方米、餐厅100平方米、殡仪服务900平方米。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2800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104-320404-04-01-231190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