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邹区镇裕兴薄膜厂区跨岳溪河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邹政发〔2021〕39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邹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水平,满足厂区人员、车辆出行的交通需求,原则同意由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实施邹区镇裕兴薄膜厂区跨岳溪河基础设施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梅西路西侧、岳杨路南侧地块,东侧为梅西路,南侧为新西路,西侧为厂区,北侧为岳杨路。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240平方米(约3.36亩)。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项目在厂区主入口处跨越现状岳溪河建设一座单跨简支板梁桥,跨径为25m,桥梁总长31.04m,总宽21.0m,桥跨中心线与道路中心线正交,台后设置2.5米耳墙。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508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和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105-320404-04-01-808618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