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荷园周边地块配套绿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钟住建〔2021〕43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荷园周边地块配套基础设施水平,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塑造城市形象,为发展绿色经济、营造绿色空间打下良好基础,原则同意由你局实施荷园周边地块配套绿化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新闸街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方工程、园林工程、绿化工程、安装工程、亮化工程等,同步配套实施有关园林设施等内容。具体建设规模如下:
1.沿飞龙西路绿化(现状新庆路至城西道路三段、玉龙南路至城西道路二十六段)约10800㎡。
2.沿玉龙南路绿化(飞龙西路至城西道路三十一段、新龙路至城西道路二十六段)约3413㎡。
3.城西道路二十六与沪宁铁路绿化(现状新庆路至玉龙南路段)约20628㎡。
4.城西道路二十六与凤凰河之间(新龙路至飞龙西路段)绿地约21280㎡。
5.现状新庆路与3#、4#、5#地块用地红线之间临时绿化(飞龙西路至地道口站)约4045㎡。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4515.06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常州公共住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105-320404-04-01-760714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