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钟楼区邹区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园区提升泵站)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邹政发〔2021〕50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常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钟楼区邹区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园区提升泵站)初步设计及概算》,并由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二、该项目位于邹区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梅西路东侧,岳溪河北侧。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主要包括建设污水泵房1座、值班室1座、配电间1座,占地面积796平方米,设计规模为1.0万m3/d,同步配套道路、绿化、围墙等相应设施设备。
三、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中工艺、结构、建筑、电气、道路、除臭设计等。
四、主要技术指标
设计规模:1.0万m3/d;
道路等级:厂区道路;
路面设计年限:10年;
路面标准轴载:BZZ-100;
路面类别:沥青砼路面;
构筑物结构设计年限:设计使用年限50年;
抗震标准:抗震设防烈度7度;
高程系统:采用黄海高程;
各专业按相关专业规范设计。
五、核定概算总投资930.03万元。
六、请你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和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019-320404-76-01-563724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