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送江南春宾馆排涝泵站改建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钟永办发〔2021〕29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江南春宾馆地块及周边排涝要求,保障你辖区内企业及居民生产生活的安全,原则同意由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办事处实施江南春宾馆排涝泵站改建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白荡河东岸,原东方村委西侧,现状排涝泵站南侧。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包括:新建约2.5立方米每秒排涝泵站1座,同步配套实施管网建设。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577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110-320404-04-01-615743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