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常州市钟楼区财政局编制的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区政府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常州市钟楼区财政局办公室,电话:88890602。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基础管理重点工作,同时也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内容。2020年,我局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配合做好区级预算单位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二)严格落实制度,确保常态运行
一是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要求除涉密部门外,区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将部门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二是加大信息公开考核督查力度。要求各科室紧扣公开时限,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公开应公开信息,规范公开审批和上网流程。三是耐心解答信访、接待、电话咨询等,在不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及时满足来人来电的信息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做到每文必审查,并在规定的20个工作日内全部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数为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度,我局未有对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认真对照上级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尽了最大努力,但仍存在薄弱环节。财政信息公开可能存在公开不足等问题,这些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2021年信息公开将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创新思路、扎实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二是要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进程。除涉密部门外,在全面推开区级各部门(含下属事业单位)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细化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内容。三是要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督查力度。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形式、内容、程序和运行机制,同时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媒体的监督,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四是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根据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和敏感问题,以及财政重大改革推进需要,主动并最大限度地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形成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五是要加强门户网站的管理,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和针对性。六是要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途径。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等大众新闻媒体,以及政府网站、政策解读会、财政宣传活动等载体,主动并最大限度地公开可公开信息,进一步增加财政政务公开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