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及早发现和控制潜在传染源,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区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工作做如下调整:
一、采样对象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民营医院(包括辖区内的一级和二级民营医院)、各类诊所、门诊部、机构内设医务室等机构内工作人员。
二、采样频次
1.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各类个体诊所、门诊部、机构内设医务室等机构内工作人员、每周进行1次核酸检测。
2.民营医院的预检分诊点、重症医学科、呼吸内科、胸外科、内镜室、耳鼻喉科、眼科和口腔科等科室医务人员每月进行1次检测;其余人员每2个月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采样地点
我区共有9个核酸检测对外采样点(附件1),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根据区域或就近原则负责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酸检测采样工作。各基层医疗机构需要到采样点采样的,要提前一天与采样点联系,确定采样时间和人员,并主动提供所需要的采样人员信息资料。民营医院原则上由本单位自己采样,采取1:10的混合采样方式,采样结束后及时送常州贝格尔医学检验实验室检测,采样所需材料可以跟常州贝格尔医学检验实验室联系,相关混采规范也可联系贝格尔实验室进行培训。联系人:姚正一,联系电话:13382859537。
四、采样时间
各采样点根据自身实际确定固定采样时间,及时告知采样对象,各机构人员按照要求及时参加核酸检测。
五、采样方式
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核酸采样检测均采取1:10混采方式。检测登记表格附后(附件2)。
六、检测费用及送检机构
以上人员核酸检测费用由财政承担,样本送常州贝格尔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各单位未按照以上要求,自行到其他地方采样检测的,费用自行承担。冒充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免费核酸检测的人员,一经发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所在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附件:1.钟楼区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新冠核酸检测采样联系方式.docx
2.钟楼区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核酸检测登记表.docx
常州市钟楼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