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全面提高处置突发事件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和促进全街道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1、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全街道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街道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街道制定并公布实施。
2、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街道及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街道有关部门牵头制定,报街道批准后实施。
3、突发事件地方应急预案。包括:各村及社区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村及社区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街道备案。
4、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 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构成种类应不断补充、完善。
本总体应急预案主要适用于街道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凡涉及跨街道行政区域的,或超出街道处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上级政府负责处置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依据钟楼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处置。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街道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把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监测网络,强化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练,增强忧患意识,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 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组织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强化教育,协同应对。加强宣传教育和科普培训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加强各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充分动员和发挥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1、领导小组。街道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街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街道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分管领导按照业务分工和在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中兼任的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党政办协助处理有关工作。各村、社区必须相应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等组织机构,做到有组织,有人员,有预案,有落实。街道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另行发文(见附件 1)。
2、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研究确定应对突发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负责全街道突发事件的应急组织和指挥;负责审定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抓好全街道性应急重大项目建设,并检查落实情况;当突发事件超出本街道处置能力时,依据程序及时上报并请求上级支援;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协调与上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关系;部署和总结全街道年度应急工作。
(二)工作机构
1、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作为街道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办公地点设在街道党政办,由姚素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由徐洁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2、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负责接收和办理报送的紧急事项;承办街道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街道应急领导小组有关决定事项和街道政府及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修订《五星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全街道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审核村、社区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调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工作。各村、社区必须相应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由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并将应急电话、信息报送员名单及应急联系方式报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应急值班室
设立应急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0519-89191869) 和传真电话(0519-83970408)。应急值班室主要负责本街道24小时值班工作,确保本级政府与上级政府联络通畅;建立健全值班工作各项制度和规范,推进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及时报告并协助领导处理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值班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履行本单位赋予的其他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信息报告与信息员网络
(一)信息报告范围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
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害:主要包括企业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 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 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二)村(社区)信息报送员网络
发生突发事件后,事发地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应安排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由单位负责人担任信息报送员,负责事件处置情况的上报工作。
(三)信息报告程序
突发事件发生后,所在村、社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组织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控制事态的同时在第一时间(15分钟内)如实向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15分钟内)向街道主要领导或值班领导报告,并根据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要求启动相应预案,同时立即向区政府报告,并在应急处理过程中及时续报有关情况,情况紧急时,值班人员可先直接向“ll0”报警台报警或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信息报告内容
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现场伤亡情况、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已经采取的措施和请求紧急增援事项,需通报周边地区情况等。
(五)信息收集
村、社区、有关部门、企业要负责本辖区或本行业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掌握本辖区和本行业重大危险源数量、重大隐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以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科学开展风险分析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应急处置
(一)先期处置
1、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有关负责人应立即做出响应,并及时向街道领导和上级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街道领导在接报后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也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3、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应急预案,紧急研究临时处置措施。
4、快速组织当地先期处置队伍,在限定时间内赶赴现场,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排除险情,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当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现场指挥部到达现场后,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协助上级和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至事件处置完毕。
(二)街道应急小组的处置职责
1、自然灾害事件专项应急小组:组长:王一迅,由建设管理局、行政审批局、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具体处置。
2、事故灾难事件专项应急小组:组长:朱雪峰,由经济发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行政审批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具体处置。
3、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小组:组长:刘丽娜,由行政审批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具体处置。
4、社会安全事件专项应急小组:组长:梁银平,由派出所、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具体处置。
(三)善后处置
1、灾害事故发生后,街道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迅速采取各项措施,救济救助灾民,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街道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中死伤者的善后处理及家属抚恤工作。
3、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民政救灾赈灾工作。
五、应急保障
(一)物资保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建立健全应急物资检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管,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二)应急队伍保障
1、先期处置队伍
第一分队(民兵分队)队长:人武部部长;
第二分队(派出所和联防分队)队长:派出所所长;
第三分队(城管分队)队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第四分队(医疗分队)队长:卫生服务中心院长;
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视情况充实到各应急分队。
派出所、卫生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民兵等抢险救援队伍作为应急处置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迅速赶赴现场,全力以赴,开展争分夺秒的救援,防范事态扩大,消除次生灾害,努力减少损失,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和应急能力。
2、村、社区、企业应急队伍
(1)各村、社区、企业均应成立应急分队,队长由村、社区民兵营长、安管员、企业安全员担任。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迅速赶赴现场,全力抗险救灾。
(2)要充分发挥公益团体、村、社区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组建村、社区志愿者应急分队,切实加强社会力量的应急能力建设,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的防灾救灾意识。
(三)紧急避难场所
街道机关、学校、敬老院、地下人防工程和广场是突发事件发生后人员防护的紧急避难场所,要加强紧急避难场所的日常管理及维护,落实专门的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的转移和疏散。
(四)后勤保障
1、基本生活保障
积极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确保灾区群众饮食卫生、衣宿温暖,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2、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组建医疗专业技术队伍,负责突发事件的医疗保障工作。灾情发生后应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 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3、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突发事件后,由辖区交管部门负责应急处置交通保障的组织、实施,及时对现场和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组织开通应急救援“绿色通道”,负责交通工具的保障,确保救灾物资、器材 和人员的紧急输送。道路、市政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良好状态。相关村、社区应协助做好应急交通保障工作。
4、治安维护
发生突发事件后,派出所要迅速组织事发现场的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在事发现场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维护秩序,严惩趁机打劫和制造事端的犯罪行为,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护,必要时及时疏散受灾群众。
六、培训与演练
(一)演习演练
每年不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综合或专项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和依靠群众,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二)教育与培训
街道应急办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在媒体上刊登并在公共密集场所公布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和报警电话,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并有组织、有计划地为公民提供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学校要把正确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作为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制定教育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防灾减灾教育培训应当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举办各类领导干部培训班,应当开设综合减灾、紧急处置及防灾救灾组织指挥课程。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由专业部门负责培训。防灾救灾教育培训应当作为大型公共场所、安全高风险行业、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必训内容,此类知识与技能应在本单位常年公开宣传。
七、责任与奖惩
明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应急处置中表现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在应急工作中拒不履行法定的应急处置义务或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等情况,应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当事人和责任领导的责任。
本预案由街道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
附件1 五星街道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吴 伟 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王 斐 党工委副书记
姚素亚 党工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
王一迅 办事处副主任
刘丽娜 办事处副主任
朱雪峰 办事处副主任、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卓为清 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季红平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陈彦润 党工委委员、宣统委员、办公室主任
梁银平 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徐 磊 党工委委员、五星派出所所所长
陆新艳 区财政结算中心副主任
沈建忠 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为人武部、建设管理局、经济发展局、行政审批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纪工委、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市场监督分局、办公室、五星派出所、总工会等主要负责人。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作为街道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办公地点设在办公室,由陈彦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徐洁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