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局、中心,有关机构:
现将《邹区镇开展维权维稳综合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1日
邹区镇开展维权维稳综合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文件精神,积极应对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对人社维权工作的影响,有效整合司法、行政、工会和行业协会等力量,实现群众投诉举报“进一门”,矛盾纠纷化解“一门清”,重构邹区镇劳动关系举报投诉、争议处置新格局,完善和创新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西部新城、孝德福地”美好愿景,聚焦“11123”发展目标,攻坚克难、苦干实干,全镇维权维稳综合服务改革发展“稳”的格局不断巩固,“进”的步伐稳健强劲,“好”的优势逐步扩大。我镇积极开展市级维权维稳综合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结合我镇经济发达镇和省基层三整合改革示范镇的创建工作,力争用一到两年的时间成为基层维权维稳综合服务先行区、示范区,助力推动基层构建多元调解机制,整合维权维稳力量,有效化解各类矛盾,有力助推基层1+4集成改革,打造基层维权维稳综合服务改革试点新样板。
二、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维稳维权综合服务体系
我镇将进一步夯实现有维权维稳综合服务体系,同时又积极开拓创新,努力将我镇劳动关系工作水平推上一个新台阶。具体要做到“五个突出”:
1. 突出办班培训。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在做好常规宣传工作的同时,重点针对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管理中的实际情况,到重点村委、重点企业举办多期用人单位学法培训班,为企业解决管理难题。
2. 突出组织建设。继续大力推进企业建立基层工会工作,引导符合建立基层工会法定条件的企业组建工会,依法进行民主管理。引导企业积极建立基层党组织,提高企业核心凝聚力。加大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建力度,引导企业积极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化解企业内部劳动争议。
3. 突出挂钩服务。进一步完善科级干部挂钩服务企业制度,科级干部要向企业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帮助企业做好协调有关部门、劳动用工、劳动管理、工会组建等工作。镇行政审批局、镇总工会等劳动关系工作部门也要结合职能,开展挂钩服务企业工作,帮助企业完善规章制度,指导企业依法用工,依法管理,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
4. 突出基层调解。加强劳动争议调处工作,“以调为主、调处结合”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实现基层调解组织实质性运作,组织编印专门的业务培训教材,对基层调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组织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努力把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农民工、工伤职工、群体性案件中的劳动者以及其他弱势群体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帮助弱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
5. 突出集体协商。积极推进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把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履行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推动覆盖面,努力实现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得到合理增长,进而保障职工队伍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在此基础上,树立一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典型。
(二)创新维权维稳综合服务工作方法
现阶段,我们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改革深水期,价值多元、诉求多样、矛盾多发,伴随着经济发展,对开展维权维稳综合服务改革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1. 推出“五个一线”工作法。组织维权维稳综合服务专班成员每月带领基层工会干部进车间、进班组、进家庭,不漏一户,重点协调解决下岗职工和困难农民工的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即:职工和农民工的工作和生活状况在一线掌握,帮扶下岗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在一线实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一线推进,关爱职工和农民工活动在一线开展,释疑解难和化解矛盾纠纷在一线落实,实现职工和农民工维权维稳无一起政治安全性事件、暴力恐怖事件、特定利益群体上访事件、越级上访维权事件和重特大公共安全生产事故的“五无”目标。
2. 畅通维权渠道。建立健全“区劳动监察服务快办平台”“职工维权热线”“工人在线”“工情在线”和网络问政平台“五位一体”的职工维权诉求表达渠道,以及市、区、镇(街道)三级维权工作网络和工会信访网络,完善劳资纠纷三级台账和“一会三研判”制度,抓好维权工作八步法:通信息、选代表、明诉求、重评估、速调处、循法理、强服务、勤研判,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三、组织实施
我镇将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主线,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注重预防、调处并举”的方针,做到“四个注重”,积极稳妥推进维权维综合服务改革工作。
(一)注重完善组织机制。强化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坚持例会制度,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各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认真履行职责,又加强沟通协调,形成了做好劳动关系稳定工作的强大合力。加强劳动关系维权机构建设。利用好邹区镇和谐号调解直通车站点,构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提升了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管理效能。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建设初见成效,组建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劳动争议仲裁员队伍,建立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发挥好邹区镇巡回仲裁庭的作用。加强与镇工会、镇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联动机制的创建,搭建劳动争议基层调解工作平台。
(二)注重宣传政策法规。加大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引导企业依法用工。通过街头咨询、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网站开辟宣传专栏、“送法进企”、编印《劳动保障政策摘编及实务指南》免费发放以及有针对性地举办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宣传,在全镇营造浓烈的劳动保障法制氛围。强化对企业法律服务和督促,指导企业依法用工。建立企业重点联系制度,实现双向联络,方便企业及时反馈情况并获得帮助。建立了督促企业纠正违法行为建议制度,指导企业依法用工和管理,预防企业劳动违法行为产生劳动纠纷。
(三)注重开展专项活动。开展了“依法用工服务促进年”活动,推进协调劳动关系工作进村(社区),着力提升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和劳动用工管理水平,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以镇、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为依托,将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延伸到村(社区),为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开展了“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活动,培育一批基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作为典型。健全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档案和诚信评价办法。选择一批劳动用工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作为诚信示范企业培育对象,帮助企业查找、梳理劳动用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开展了劳动保障专项监察活动,严厉制裁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引导企业和劳动者通过合理方式反映诉求,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对恶意欠薪、欠薪逃匿等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依法予以制裁。
(四)注重构建长效机制。积极推进集体协商制度,签订并实施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把集体协商作为职工与企业凝聚合力、共担风险、共渡难关、共谋发展的制度保障,推动企业建立集体协商机制。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进一步推动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做好集体合同的审查备案和指导和服务工作。构建劳动争议大调解机制,“以调为主,调处结合”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加强镇、社区(村)、企业三级调解网络建设,形成劳动争议大调解格局。对上向区人社局争取资金支持,希望由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劳动争议的,能给予劳动关系纠纷补助,符合法律援助的,由区司法局按法律援助标准给予补助。
四、着力提升党建引领在维稳维权综合服务中的作用
积极探索推进党建工作与维权维稳综合服务改革工作深度融合的有效模式和途径,不断丰富和拓展活动载体,组织开展主题党日、志愿服务、培育先进典型等多项活动,通过党建品牌的创建引领,激发了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热情,提升了党员干部队伍维权维稳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优化服务环境,党员干部带头接待信访群众。一是实行党员一线接访制。创建党建与接访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全体党员佩戴党徽主动参与接待来访群众的全过程,在接访大厅安排党员接访并定期公示,党员全年接访情况纳入干部年终考核。二是简化流程增质效。开展接访业务规范化建设,始终保持学习新知识、探索新事物的激情,提升能力水平,提高工作本领,下大力气研究制定简洁高效的服务流程,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力度,将信访接待窗口打造成人民满意窗口和接访业务规范化样板。三是优质服务暖人心。树立强烈的形象意识和服务意识,对信访接待场所,全天候进行保洁服务,供应安全卫生饮水和方便杯,提供无线WIFI、报刊架等服务,满足信访群众临时需求、提供人性化服务。
(二)强化督办检查,党员干部带头包案化解难题。一是实行党员督查督办一线制。落实党员盯网,跟踪好重点需要维权维稳案件的办理进度及办理质量,按照“谁交办、谁督查、谁审核”的原则加强督查,依托1+4基层平台信息系统和劳动监察服务快办平台,跟踪了解每一件维权事项的办理情况,随时电话、网上督办,重要问题实地督办,对办理不规范的维权件定期通报。二是党员干部带头化解维权积案。在全镇范围内筛选确定部分升级调查处理的案件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包抓攻坚,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化解方案,推动疑难维权问题及时就地解决。三是党员干部回访维权人。主动联系维权人,及时告知受理情况、办理进展;结案后,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做好维权人沟通工作,引导维权人参与评价并给予客观评价。
(三)创新工作方法,党员干部带头打通网上维权渠道。一是加大网上维权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积极向公众宣传网上维权流程和优势,进一步提升网上维权知晓度和认可度,不断提高网上维权占比。二是提高网上维权事项办理效率。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网上维权安全、便捷、高效的优势,由党员负责网上投诉受理、办理,尤其要做好双休日网上投诉及时受理办理工作,严格落实工作随人走,案件日清零的工作要求,确保当日网上投诉当日转交送责任单位。三是推进网上视频接访。充分发挥视频系统便捷优势,通过预约等方式加大视频接访力度,使维权群众不用来信访大厅也能面对面反映维权问题,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