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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稳企强链助企塑信”信用修复指导服务专项行动的公告 |
发布日期: 2022-07-01 来源: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
为进一步激发企业守信意识、突破信用制约瓶颈、助力社会经济发展,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开展“稳企强链助企塑信”信用修复指导服务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用修复对象 第一类:因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已补报年度报告并公示但未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 第二类:因住所失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列入时间满一年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可以重新联系,或依法办理住所或经营场所变更登记的; 第三类: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符合《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相应条件和情形的。 二、信用修复方式 详见附件。 三、信用修复咨询 申请第一类、第三类信用修复的,可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咨询;申请第二类信用修复的,可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咨询。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025-85537635 钟楼区市场监管局:88891780 附件:修复指南.docx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