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街道相关部门:
现将《永红街道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1. 永红街道城管四大专项网格“争旗夺星”考核实施细则
2. 各村社区城管专项网格负责人考核实施细则
3. 永红街道常态化开展“清洁家园”行动实施办法。
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办事处
2021年2月15日
永红街道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的实施意见
围绕深化精美常州提升行动,提升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更大力度打造美丽家园的总要求,结合《数字化城市管理国家标准》市、区两级考评,深入推进“全天候、无死角”模式,进一步健全街道城市管理考核体系,提升街道城市长效管理和文明城市建设水平。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要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总要求和建设“五大明星城”的目标,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城市管理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着力打造“荆川故里,乐业永红”的新面貌。
二、考核内容
实施区域执行常政发〔2019〕110号文件规定的内容,并根据市文件调整进行相应调整。主要包括:城市管理网格、日常保洁、菜市场、道路容貌、市区河道、住宅小区、环境保护、工地管理、城市绿化和综合类,共十项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及文明城市相应考评内容。
三、考核对象
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层层负责落实到人。长效管理考核对象单位有:8个行政村、10个社区、永红城管中队。个人:各村、社区城管主任及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长效管理的工作人员。
四、机构设置及职责
1. 城市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任副组长,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牵头、组织、建设,进一步细化城市管理工作要求和工作计划,确保相关部门及时参与。
2. 永红街道设城市管理问题受理平台。具体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运行,接受上级平台的派遣任务;负责网格内事部件问题的上报、对各村、社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指导和协调;负责对下级平台派遣任务和核查。
3. 各村、社区明确分管负责人。接受和处理上级平台派遣的任务,并及时向上级平台反馈处理办法和结果。
五、计分方法
成绩以市、区两级考评成绩为主、街道为辅,由市级考评得分40%、区级考评得分40%和街道对村、社区考核得分20%三部分组成。市、区考评分数按实际计算(不加权重);城管中队按市、区考核为准。
1. 扣分方法:市级问题当月总分扣除4分/个。区级问题当月总分扣除1分/个。其中市级问题包括日常巡查、现场考评、领导督办重点问题、12319立项案件、主流媒体曝光的城市长效管理问题;区级问题包括日常巡查,网格巡查,事部件专项检查和综合类检查。
关于违法建设处置扣分方法:各村、社区对现行违法建设未能及时上报且有平台转派或居民举报,则每起违建在市级考评得分中扣2分;对处置不恰当构成重大影响的,扣除5分/起。村新增违建由村委组织拆除,城管予以配合,如需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施工单位拆除,一切费用由村委承担。
2. 加分方法:各村、社区对现行违法建设及时上报且先于平台转派或居民举报并配合处置,每起上报违建加1分,计入市级考评得分。年度荣获城市建设和管理系统省级先进的单位,年度总分加5分,荣获城市建设和管理系统市级先进的单位,年度总分加2分,专项网格(28个)在零扣分的基础上加分(市级4分、区级1分)。
六、奖惩机制
1. 效能考核奖:村、社区城管主任及城管中队设定考核奖。要求:各村、社区每天上午8:45之前、下午13:30前完成辖区点位巡查并上报(上报时间根据市考时间同步调整),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难以及时处置的问题上传城管平台通过智信系统提前上报。考核奖随街道季度成绩在全区排名执行。街道在全区1-3名时,村城管主任500元/月、社区城管主任600元/月,城管中队队员及综合行政执法局从事城市长效管理的工作人员(未定岗)按300元/人/月发放。街道成绩排名全区4-8名时,村、社区城管主任按300元/人/月发放。街道成绩排名在全市前10名时,各村、社区城管主任按排名档次发放(街道排名在全市第1名时按2000元/人/月、2-5名时按1500元/人/月、6-10名时按1000元/人/月)。月度对城管之星奖励1000元/人/月(1-2个),按季度执行。
2. 季度奖励:街道季度成绩在全区位列第1名时,按村委、社区在街道季度成绩分三个档次(1-3名为第一档次、4-6名为第二档次、其他为第三档次。),分别奖励第一档次15000元、第二档次9000元、第三档次6000元;街道季度成绩在全区位列2、3名时,分别奖励第一档次10000元、第二档次7000元、第三档次4000元。街道季度成绩在全市位列第1名时,分别奖励第一档次30000元、第二档次20000元、第三档次15000元;街道季度成绩在全市位列2-5名时,分别奖励第一档次20000元、第二档次15000元、第三档次10000元;街道季度成绩在全市位列6-10名时,分别奖励第一档次15000元、第二档次9000元、第三档次6000元;该奖项为单位奖励,落实到人。涉及到市级未整改问题被扣分的村、社区,一律取消本季度奖励资格。涉及到违章造成恶劣影响的村委或社区,排名奖励档次降到最后一档的基础上扣除2000元。街道季度成绩在全区排名第6-8名时,排名街道最后1名的村、社区书记由纪工委及组织部门领导约谈。
3. 城市长效管理四大专项网格考核方法:四大专项网格按照每月市、区两级城市长效管理考评成绩及日常管理工作进行评比(评比标准按照争旗夺星细则执行),第1名奖励4000元,第2名奖励3000元,第3名奖励2000元,第4名奖励1000元,按月度执行。该奖励为单位奖励,落实到人。
4. 街道年终排名全区最后2名时,位列街道成绩最后1名的村、社区及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书面整改报告交党工委、办事处。对工作组织不力、检查扣分多、严重影响街道成绩的单位和部门,将由纪工委及党政主要领导行政约谈,特别严重的进行诫勉谈话。
5. 各村、社区出现违建,第一时间予以制止、依法组织拆除。第一次出现处置不及时、不规范,造成不良影响或引起领导关注的,属地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分管负责人由街道领导行政约谈,并扣除属地城管主任当季效能考核奖;第二次出现上述情况,取消本季和当年今后季度奖励资格,村属地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分管负责人年薪按八折计算,社区取消本季和当年今后季度奖励资格;如出现个人或集体主观放任、支持默许新增“两违”(违章建设、违法用地)形成,甚至滋生腐败现象的,一律交由纪工委按照相关条例处理。
七、其他说明
1. 以下情形考核免予扣分
(1)基础设施类:考核对象当月对基础设施类问题已按要求上报街道相关部门或以其他原因未整改导致扣分。
(2)非机动车停放:市区考核问题如申诉免除扣分的情形。
2. 上述奖项明确不计入年度个人总报酬中,用于奖励参与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的人员。
3. 年度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成绩纳入街道对各村、社区的综合考核。
4. 市、区考评政策调整,街道将对实施意见进行微调。
5. 街道季度成绩同时进入市、区考核排名奖励条件时,采取“就高原则”实施一次奖励,不重复享受。
6. 本实施意见主动接受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管理。
本实施意见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永红街道城管四大专项网格“争旗夺星”
考核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打造“荆川故里、乐业永红”的品牌形象,深化街道“宜居美丽”城市建设,加强辖区城市长效管理工作,压紧压实网格管理责任,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争先创优”的原则,特制定永红街道城市长效管理“争旗夺星”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工作小组
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连志阳任组长,由陈卫良、奚扬军、金科伟、姚青任组员。
二、考核适用对象
1. “争旗”是指在辖区内以长江中路和清潭路为界分为四大专项网格,以网格为单位参与“优胜网格”的评选。
2. “夺星”是指永红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中涉及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的人员参与“城管之星”的评选。
三、考核内容
考核以月为单位,由考评工作小组根据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综合绩效评选出第一、第二名的网格获得本月“优胜红旗”,思想过硬、工作突出的1-2名工作人员作为本月“城管之星”候选人。
(一)“优胜网格”评选标准
1. 在城市长效管理考评中网格平均扣分最少(市、区两级考评各占40%)。2. 网格按时完成各类执法管理工作,包括日常自查自纠及智慧城管APP问题上报(按网格人均自查自纠问题数和上报数统计)、网格案件及时查处、举报处置恰当、违法建设巡查到位、违规店招广告拆除及时、工地定点管理到位等内容(10%)。3. 网格队员严格遵守执法队伍专项考核的相关要求。无被媒体曝光或被上级部门通报的重大违纪违规事件(10%)。
(二)“城管之星”评选标准
1. 政治素质高,带头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2. 廉洁自律强,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3. 工作业绩实,圆满完成局、网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踏实、能力较强,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度高。4. 敬业精神强,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积极主动,认真履行职责,有激情、有干劲。5. 有其他好人好事受到媒体表扬等突出事迹的。
四、相关说明
1. 街道根据月度考核成绩,对获得“优胜红旗”的网格和获得“城管之星”的个人根据街道城市管理考核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奖励;
2. 针对队员提前上报但由于客观原因未能及时整改,仍在市、区两级长效管理考评中扣分的项目,在执法局综合考核中不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