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钟楼区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钟楼区行政审批局综合科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白杨路16号丁香苑10幢,邮编:213023,电话:8889106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钟楼区行政审批局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持续发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政务信息公开任务,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不断擦亮 “众满意,办事易”政务服务品牌,打造“人人服务、事事周到”的钟楼营商环境品牌。
(一)强化责任意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执行机制
钟楼区行政审批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公开信息逐级审批、层层把关,形成信息公开发布申请、审核、保密审查、科室负责人审批、信息后台发布、后台审核程序,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保密性、安全性和合规性。严格信息发布和依申请公开的保密审查,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更好的保护国家秘密,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提升服务意识,加大政策解读宣传力度
对符合公开要求的特别是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及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利的信息及时全面予以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大厅电子显示屏、意见箱、民意征集、12345热线等渠道,对于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予以回应。全年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接受各级新闻媒体采访3次,在中央、省、市媒体上发布信息86条,有力推动了市政务办各项工作信息及时有效地公开,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强化便民意识,打造更为便利的政务服务体系
为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针对政务公开,区行政审批局及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政务公开内容目录,按要求充实本单位网站内容,确保内容保障到位;及时更新信息,并不断提高信息和服务质量;建立规范门户网站信息报送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把好本单位信息安全,严控涉密信息上网,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网站的安全保障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2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信息报送内容比较单一;问题建议类信息不足;信息报送缺少创新。
改进措施: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努力扩大信息来源,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完善,保证各类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健全信息上报、审核网络,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