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通告自2022年1月26日起施行
和去年相比,今年新增了两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分别是:武进区武南路、滆湖揽月湾岸线以北,长虹西快速路(长虹西路)以南,扁担河、孟津河以东,淹城路(长江南路)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钟楼区新京杭运河以北,中吴大道以南,龙江路高架以东,南运河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
另外、禁止燃放区域以外的市区下列地点,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风景名胜区、公共绿地;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安全保护区内; (四)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过街通道; (五)大型能源动力设施、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架空通信线路下方、输油气管道设施及热力供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 (六)国家机关、幼儿园、学校、医疗机构、儿童福利院、养老机构; (七)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八)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地下建筑; (九)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十)市、辖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