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内容
区各社会力量办职业培训机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为依法实施对职业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引导区职业培训机构依法和诚信办学、规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苏人社发〔2014〕170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现就开展2021年度职业培训机构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和时间
年检对象:2021年6月30日前经钟楼区人社部门批准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及按照常人社办〔2021〕47号移交到钟楼区的职业培训机构。
年度检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
二、年检内容和方式
年检内容:1. 依法办学情况。本年度贯彻执行职业培训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办学行为及落实人社行政部门有关工作要求等情况;2. 学校建设情况。包括学校办学设施设备投入,管理人员、素质队伍提高等具体情况;3.办学管理情况。包括招生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等相关数据,采取的措施,形成的经验以及所产生的效益等。
年检方式:年度检查将采取自查、报送材料和现场评估检查的方式进行。对部分职业培训机构开展的现场评估检查主要查看办学条件、人员配置、培训台账等,听取机构现场汇报。
三、年检报送材料
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为常州**职业培训学校)提交材料:
(1)2021年度工作总结;
(2)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能力和诚信评估报告一式两份(附件1);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4)常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
(5)钟楼区职业培训机构2021年培训开展情况(附件4)。
2.社会力量办职业培训机构(名称为**职业培训中心)提交材料:
(2)常州市社会力量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报告书一式两份(附件2);
(3)常州市社会力量办职业培训机构2021年度财务报告书(附件3);
(4)钟楼区职业培训机构2021年培训开展情况(附件4)。
四、有关要求
1. 各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认真学习《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教学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要精心组织,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年检的各项准备工作,实事求是地总结2021年本机构培训的基本情况,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做好2021年年检工作。
2. 各培训机构涉及办学地址、法人变更和办学许可证到期等事宜的,须在年检前办理好相关手续。各职业培训机构如发布招生简章须到人社主管部门备案。
联系人:周佳 联系电话:83200060
联系地址:常州市钟楼区玉龙南路213号3楼305办公室(区人社局就业促进和人才开发科)。
附件:1.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能力和诚信评估报告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用).doc
2. 常州市社会力量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报告书(社会力量办职业培训机构用).doc
3. 常州市社会力量办职业培训机构财务报告书(社会力量办职业培训机构用).doc
4. 钟楼区职业培训机构2021年培训开展情况(所有职业培训机构).xlsx
常州市钟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