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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转用土地公告
常钟转告〔2022〕第1号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常州市钟楼区集体农用地81780平方米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集体建设用地21659平方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将转用土地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常州市钟楼区2022年度第1批次农民建房用地
二、转用土地位置:常州市钟楼区(详见转用土地红线图)
三、被转用村(组)及面积:
单位:平方米
被转(用)地单位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面积
总计
备注
总面积
耕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其它农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利设施用地
其它
土地
邹区镇泰村村苏家桥组(集体)
10348
9335
0
1013
7836
18184
邹区镇泰村村江家组(集体)
18322
16301
146
1875
2966
21288
邹区镇泰村村南庄湾组(集体)
53110
46488
399
6223
9065
62175
邹区镇泰村村村集体(集体)
1792
集体合计
81780
72124
545
9111
21659
103439
国有合计
合计
四、被转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邹区镇人民政府办理注销承包经营权手续,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办理的,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注销。
联系电话:0519-83631967
特此公告。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7日
钟14红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