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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收费标准 。
(1)建设性占道,车行道占道在一个月内执行0.30元/日/平方米;人行道占道在一个月内执行0.20元/日/平方米。
(2)超过一个月可以逐步提高收费标准,但最高不超过100%。
(3)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见文件。
(4)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免收,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免收。
2. 文件依据 。
苏财综〔95〕88号,建城〔1993〕410号,苏价涉〔1995〕160号,苏建综〔1995〕287号,苏财综〔1999〕217号,计办价格〔1999〕542号,苏政发〔2002〕105号,财预〔2003〕470号,苏建计〔2006〕135号,苏价服〔2012〕159号,苏建城〔2016〕682号,苏发改服价发〔2018〕1348号,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苏建城〔2016〕682 号。
3. 收费单位情况 。
(1)单位全称: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单位编码:IDF013049X。
(3)单位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星港大道88号。
4. 相关热线 。
(1)政策咨询热线:0519-88890415
(2)价格咨询热线:12315
(3)投诉热线:12345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2016版)》的通知 苏建城〔2016〕68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