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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上午,钟楼区市场监管局五星分局收到通报后,及时响应、迅速行动,对辖区内某大药房立即开展了现场监督检查。经查,该大药房于3月10日向居住在妇幼保健院对面工地的购药人销售“两抗一退一止咳”的“四类药品”时,未按规定将相关购买登记记录及时上传至“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申报平台-退烧止咳药品人员实名信息登记”系统,后该购药人经确诊为新冠肺炎阳性患者。该大药房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五星分局迅速启动行刑衔接程序,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于当日将该违法线索移送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处理。
同时,五星分局进一步加强了对辖区内其他药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并再次严肃提醒各药品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政府防疫规定,落实好“场所码”申请使用,敦促药品零售企业发挥好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中的作用。(戴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