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53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9〕108号)精神,推动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面深化改革。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钟楼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周 庆 区长
副组长:韩雪琴 区委常委、副区长
芮春祥 副区长
成 员:陈建中 区政府办副主任
朱 云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编办主任
须晶晖 区发改局局长
周良林 区工信局局长、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蒋 磊 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陈 静 区财政局局长
李恒栋 区住建局局长
高国俊 区城管局局长
李文兴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小伟 区国投中心主任
周伟奇 区文体旅局局长
孙广强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陈增祥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王 俊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董 峰 钟楼公安分局副局长
胡 晋 钟楼生态环境局局长
程晋平 钟楼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长
袁 琪 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钟楼执法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双牵头制,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整体推动和组织协调,区住建局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具体审批业务方面的牵头组织和协调推动。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