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发改(经发)委(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市各有关收费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根据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江苏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2〕17号)文件要求,我们编制了《常州市市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2年2月份)》(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目录清单》,为市本级截止2022年2月28日前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市级各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执行《目录清单》,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不得将政府取消和暂停的收费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
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定价目录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进入本清单,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或不再列入地方定价目录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退出本清单。
三、《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公布后如涉及收费项目的新增、取消和收费标准的调整、优惠、减免等,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市发展改革委将进行动态更新,并通过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目录清单》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原《关于公布2020年常州市市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止2020年10月份)的通知》(常发改〔2020〕313号)废止。
五、各辖市、区按规定公布本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附件:常州市市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2年2月)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常州市市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截至2022年2月)
收费项目名称
是否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是否涉进出口
收费文件(文号)
定价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一、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抵押
是
否
苏价服[2004]258号
苏价服[2005]64号
苏国土资发[2005]89号常价房[2004]295号
常价房[2005]123号
发展改革部门
自然资源部门
二、物业服务收费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汽车停放收费
常价房[2009]50号
常价服[2012]66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三、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常政办发[2007]37号
公安、城市管理部门
四、危险废弃物处置收费
(一)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费
常价费[2009]122号
常发改[2019]270号
生态环境部门
(二)一般危险废物填埋处置费
常价服[2016]39号
五、供水服务收费
新建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费
常建[2011]285号
六、供气服务收费
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
常发改[2019]267号
七、有线电视工程配套费
苏价服[2013]258号
苏价服[2015]219号
苏价规[2016]8号
常价服[2013]114号
广电部门
八、公办公营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
常价费[2016]72号
(一)床位费
常价费[2015]44号
民政部门
(二)护理费
常价费[2010]239号
九、殡葬基本服务收费
苏价规〔2016〕23号
(一)基本殡仪服务
常价费〔2012〕111号
(二)公益性公墓的墓葬费
常价费[1997]26号
常价服[2000]325号 常价服[2001]276号
常价服[2008]140号
常价费[2011]75号
(三)公墓管理费
常价服[2003]231号
常价费[2014]26号
常价费[2017]140号
十、教育类收费
(一)公办幼儿园服务性收费
常价费[2017]58号
苏价规[2017]9号
常发改[2020]218号
发展改革部门、教育部门
教育部门
(二)中小学服务性收费
苏价费[2010]336号
(三)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民办中小学收费
常价费[2002]300号
常价费[2008]265号
常价费[2018]65号
常价费[201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