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有关部门:
为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22年,北港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北港街道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计划的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北港街道安全生产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指标控制在区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内。
三、主要任务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开展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单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检查内容。北港街道安委会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安监办负责安全监管具体工作。安监办检查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管监总局《暂行规定》的具体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暂行规定》第八条提出的19项内容认真实施检查,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并制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确保年度监管检查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认真执行计划任务。要严格按照月度计划细化分解检查任务,根据月度计划制定每周计划。检查人员在实施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前,应当明确检查的项目、内容、方法和标准,准备必要的法律文书等检查准备工作,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检查中,应当作出书面现场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存档备查。要统筹兼顾,上下沟通,要优先安排每月到期必须进行复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严格监管,健全监管检查考核制度。要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发现违章行为及时纠正,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应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并及时移交。要定期对年度安全检查工作计划进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安全监督检查的结果依法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