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开发区、各街道司法所、调处服务中心、调委会:
今年以来,各级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积极履行职责,依法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基层调解组织、优秀的人民调解员和优秀的人民调解案例。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以榜样的力量来激励和推动我区人民调解工作,拟在全区开展“三十佳”评选活动,现就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级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和调解案例。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基层调解组织
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主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2.调解组织组成人员团结协作,整体作用发挥好,各项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2021年以来无违法违纪问题。
3.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达到“六有”(有调解室、印章、牌子、档案柜、业务资料、统计台账)、“四落实”(组织、制度、工作、报酬落实);
4.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成绩突出,2021年以来无因民间矛盾纠纷激化而引起的刑事案件、群众性械斗和群体性事件,无群众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真正实现“小矛盾不出村(不出企业、行业)、大矛盾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优秀人民调解员
1.热心调解工作、依法公正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严格遵守工作原则和工作纪律;
2.刻苦钻研人民调解业务、勇于创新,善于积累和总结人民调解工作经验,积极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在调解工作中成绩显著;
3.在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工作、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制度、提高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纠纷激化、预防群众性械斗和群体上访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2021年以来所在调委会辖区内无因民间矛盾纠纷激化而引起的刑事案件、群众性械斗和群体性事件,无群众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真正实现“小矛盾不出村(不出企业、行业)、大矛盾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三)优秀人民调解案例
1.案件法律关系相对复杂,调解难度较大;或调解技巧运用得当,具有普遍指导意义;或调解事迹感人;或案例纠纷具典型性,如社会热点、难点纠纷;
2.编写要求:调解案例应按案情简介、调解经过、调解结果、社会效应及调解经验总结五个部分撰写。
三、评选办法:
各级调解组织根据评选条件自荐,于2022年1月3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调解组织、调解案例和调解员的呈批表和有关材料,报送区调处中心。由调处中心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从已自荐的名单中评选出三十佳。
联系人:周梦娇,电话:88891330。
附件:1. 优秀人民调解员申报表
2. 优秀调解案例申报表
3. 优秀基层调解组织申报表
常州市钟楼区司法局 常州市钟楼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调解员协会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