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科技街环境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钟住建〔2022〕17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钟楼区科技街区域形象,凸显科技街特色,着力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改善市容环境面貌,原则同意由你局委托的常州新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实施科技街环境提升改造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钟楼区玉龙路段,星港大道以北、玉兰路以南。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主要包括1、建筑物外立面铝板幕墙改造,含建筑顶部形象改造4000平方米、楼宇门头改造1400平方米、首层店招改造4700平方米;2、外场标识,含两处主形象标识、八处导视标识和一处阿里巴巴公仔形象&LOGO;3、广场及沿街景观提升改造面积5000平方米,含地面铺装修补,景观小品,局部增加氛围星光灯;4、城市客厅,含改造城市客厅380平方米,改造城市书吧800平方米;5、街区灯光亮化,含建筑顶部形象标识增加亮化效果。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350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203-320404-04-01-252782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