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振中路南侧、邹新路东侧(ZQ020606)地块(周家大村地块)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邹政发〔2022〕19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推动区域城镇一体化建设,加快邹区镇建设步伐,促进社会经济增长和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切实保障拆迁户住房要求,改善人居环境。原则同意由你镇委托的常州新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常州五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振中路南侧、邹新路东侧(ZQ020606)地块(周家大村地块)建设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振中路南侧、新城路北侧、邹新路东侧、东方路西侧。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5674平方米(68.51亩),总建筑面积约130787.78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9幢高层住宅及配套物业管理用房、小区变等其他公建配套,同步实施体育活动场地、环境绿化、道路、地面停车场地、地下室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88265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五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204-320404-04-01-456355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