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常州凤栖龙潭生态人文纪念园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邹政发〔2022〕26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常州市地区殡葬改革,科学利用土地、集聚集约利用土地建设,为政府分忧,为百姓造福。同时满足群众入土为安心理,解决了部分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原则同意由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实施常州凤栖龙潭生态人文纪念园建设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扁担河西侧、鹤溪河北侧地块。占地面积约11823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集合葬区建有20420穴穴位,迁葬区建有2654穴穴位。同步实施园区内部道路、广场、绿地等附属工程。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2800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206-320404-04-01-203906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