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常州市邹区镇刘巷村、桥东村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邹政发〔2022〕35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行动计划,通过试点引领,逐步达到全面实施。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既是展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效的直观窗口,又是传承乡愁记忆和农耕文明的当代表达。原则同意由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实施常州市邹区镇刘巷村、桥东村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刘巷村、桥东村。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包括道路提升、节点设计(含村庄入口节点、主要公共活动空间等)、美化工程(含道路绿化、水系清理、生态驳岸等)、设施提升、建筑物改造(含村民住宅风貌改造提升、宅前院后提升等)、路灯照明、交通设施等。其中道路改造约15000平方米,绿化面积约20000平方米,场地改造面积约10000平方米,活动中心等室内改造面积约800平方米。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不涉及新增建筑面积。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999.7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834.90万元(其中刘巷村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程费用634.90万元,桥东村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程费用20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5.22万元,基本预备费19.61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筹措解决,纳入区级财政统筹安排。该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四、项目开竣工时间
2022年9月至2023年11月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初步设计合并审批,简化审批程序。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实施。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206-320404-04-01-498903
附: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项目招标核准意见 常州市邹区镇刘巷村、桥东村特色田园乡村建设.xls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