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2021年钟楼区科技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夯实信息公开基础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截至202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搞好信息公开队伍的建设与培训。1、根据领导变化和部门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区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领导小组。2、局机关办公室指定一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收集整理发布,配合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开展工作。积极参加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二)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常规工作。1、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发文时,明确是否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同时做好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发文确立为主动公开信息的,经责任领导、主要领导审查签字后在政府网站上公开。2、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季度报送、年度报告,主动公开信息送交、工作信息交流、信息公开目录更新等工作。
(三)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并进一步规范制度细则。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进一步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
(四)围绕中心推进主动公开。围绕全区科技创新发展等工作,制作常州市钟楼区创新发展专题专栏、发布关于钟楼区科技创新政策的热点回应等内容,积极开展政务发布、解读回应工作,全年发布科创资讯32条,部门动态信息39条,通知公告15条,政策信息15篇。2021年区科技局依申请公开受理数为零,未有对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未有对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四)无法提供
(五)不予处理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信息公开力度不够、信息公开清单不够完善,信息公开的手段和途径较单一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