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标准(2021版)>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基层自评申报、区级复核,现确定邹区镇卜弋卫生院琵琶村卫生室、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卜弋桥东村村卫生室、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卜弋村村卫生室、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卜弋殷村村卫生室、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卜弋泰村村卫生室、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卜弋刘巷村村卫生室、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卜弋晔康村卫生室、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安基村卫生室、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前王村卫生室、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鹤溪村卫生室、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邹新花园卫生室达到基本标准。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规范和促进各村卫生室提升综合服务管理能力,推动村卫生室提档升级。
常州市钟楼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