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原在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挂牌的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改为单独设置,具体职责为:
提出落实国家、省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建议并组织实施,落实区级储备粮购销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储备粮管理;研究提出健全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拟订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要求组织实施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相关市场监测预警和统计工作。
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计划,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方案,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仓储、标准规范、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
拟定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对粮食和物资储备政策执行和管理情况实施依法监督,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调整后,区发展和改革局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科、经济发展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社会发展科、价格管理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