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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税务监管体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根据《江苏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常州市税费征管保障工作意见(试行)》,钟楼区税务局起草了《常州市钟楼区税费征管保障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税费征管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部分非税收入的服务、执法、监管等,税费种类多、涉及部门多、政策变化多、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多。需要坚持依法治税、为民便民的原则,通过跨部门协作及社会协同,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保障、税费监管,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体验,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通过制定《常州市钟楼区税费征管保障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能更好响应纳税人缴费人的合理需求,解决税费征管中的突出问题,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理念和方式的全方位变革。
二、编制过程
文件起草期间,国家、省、市各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如《常州市税费征管保障工作意见(试行)》等,我们也积极响应落实,确保税费征管保障工作实施意见既符合最新政策要求,也符合钟楼实际,更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和前瞻性。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对近30个相关部门的意见征求,认真研究,结合实际,对商务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提出的意见予以吸纳,于2023年8月完成《实施意见》的编制工作。
三、主要任务
《常州市钟楼区税费征管保障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包括五个部分的内容:健全涉税费信息共享机制、提升税费服务协同水平、强化税收执法协同、完善税收信用体系、健全社会协同征管体系。
(一)健全涉税费信息共享机制
一是共享平台:税务局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原则上应当通过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涉税费信息共享。二是共享原则:税务局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基于履职需要,依法对涉及税费征管的信息进行交换和使用。三是共享内容:涉税费信息内容实行目录管理。涉税费信息共享目录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四是共享方式:涉税费信息共享方式主要包括实时共享、按需提供和定期共享。五是信息使用。税务局应当不断完善税收风险分析识别机制,提高涉税费共享数据增值应用效率,加强税务监管,防止税费流失。
(二)提升税费服务协同水平
一是税费服务融入政务服务“一厅通办”。税费服务进驻政务中心、便民中心,推进社保缴费业务和人社、医保经办业务“一厅联办”,实现税费服务机构办税缴费功能整合。二是跨部门业务集成。税务局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改革,对跨部门业务关联密切的事项提供集成式服务。三是街道税费服务保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税务局做好税费服务保障工作,发挥网格化社会综合治理优势。四是其他服务保障。各有关部门、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在税务局需要开展专题或专项税法宣传时,提供支持和帮助,为税费征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三)强化税收执法协同
对发改局、科技局、公安分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政府群众权益保护部门、政府办公室(大数据管理局)、总工会、残联、金融机构、社保欠费追征、其他税收执法协助的内容、范围予以明确说明。
(四)完善税收信用体系
把纳税、缴费信用纳入到社会信用体系中,作为考量社会法人、自然人信用状况的一项重要评价标准。落实国家及省、市发布的关于激励守信和惩戒失信的文件精神,建立健全税收守信联合激励和税收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各部门联合激励和惩戒成效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
(五)健全社会协同征管体系
一是城乡居民社保费网格化服务管理。各街道、村组(社区)及相关部门与税务局密切配合,按照“属地管理、全面覆盖”的要求,以社会治理综合网格为单元,构建社会保险费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二是加强建筑安装、房地产等行业协同征管。建立“政府主导,行业行政部门管控,税务局优化服务、规范征管”的税收征管模式。三是社会组织协作。区政府相关部门应当鼓励社会组织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接税费公共服务,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促进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在税收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