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发挥核心领导作用。
(二)抓好街道各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三)领导街道经济工作。负责制定街道经济发展规划,加强招商引资,提高经济实力,做好科技创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工作,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四)负责辖区的城市长效管理。做好拆迁以及住宅小区管理、绿化管理、环境保护、集贸市场管理和市容市貌、爱国卫生等工作。
(五)加强居(村)委会建设,推进社区事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政、低保对象的救助和就业创业工作。做好街道人民武装工作,开展拥军优属活动。
(六)开展计划生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归侨侨眷、台属台胞、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七)组织实施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平安创建、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八)支持并保障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行使职权,积极组织街道人大代表团、政协联络组活动。
(九)及时向上级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落实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综合设置7个职能机构:
(一)办公室(挂“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指挥中心”牌子)。负责机关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综合性报告的起草、机关事务、档案、史志、保密、信息、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组织、宣传、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统战、侨台、民族宗教、老干部、人武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纪检、党风廉政等工作;负责统筹审批服务综合执法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信息归集、研判预警、协调联动、应急管理指挥、督查考核等综合指挥运行机制;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行政审批局(挂“社会事业局”“为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负责依法开展批准实施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负责完善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便民服务平台;负责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负责为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负责审批监管信息推送及各类审批服务平台的信息维护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残联、红十字会等工作;负责双拥优抚安置工作、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行政执法局(挂“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牌子)。负责行政区域内城市管理工作;负责依法开展批准实施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组织实施与之相关的监督检查、巡查工作;负责协调上级派驻执法机构联合执法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对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负责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牵头建立综合执法协作机制及执法、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完善执法预警体系和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体系;负责组织行政区域网格内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和监管、生态环境长效管护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网格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监察执法、消防安全、危化品安全监管、工贸企业安全监管、职业卫生监管、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挂“司法所”牌子)。负责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围绕“多网合一”,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强化网格队伍的业务指导和能力建设;负责社会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负责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法制宣传、司法调解、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负责协调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经济发展局。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贯彻落实内外贸易、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负责经济运行、平台建设、项目推进、企业服务等工作;负责引导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促进产学研合作和技术成果和转化;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标准,开展各行业信息采集、规划统计和调查分析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建设管理局。负责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区域内道路、桥梁建设的规划、建设和养护工作;负责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和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监管工作,做好民防(人防)工作;负责征地、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区财政局西林分局)。负责贯彻执行有关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编制和执行财政预决算;负责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各类资金监管和债务风险防控工作;负责组织管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按财政体制的有关规定做好与上级财政部门的解缴和结算工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和财务管理;负责对监管单位及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工作;负责协税、护税工作、规费征(代)收工作;负责“三资三化”等农村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机构职能信息
负责人:陈华峰
综合科(办公室)联系电话:0519-8388059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常州市西横林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