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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常钟征告〔2023〕第3号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征收常州市钟楼区集体土地111181平方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将征收土地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常州市钟楼区2022年度第7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二、征(用)收土地位置:常州市钟楼区(详见征收土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单位:平方米
被征(用) 地单位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合计
总面积
耕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草地
邹区镇刘巷村前巷组农民集体(集体)
5356
0
邹区镇刘巷村沟东组农民集体(集体)
28315
17772
1813
763
36
29114
邹区镇刘巷村沟西组农民集体(集体)
61349
4385
13658
12063
32
73444
邹区镇卜弋村后横组农民集体(集体)
1401
919
2320
邹区镇卜弋村莲池山组农民集体(集体)
416
531
947
集体合计
96837
23974
15471
12826
1518
111181
四、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到邹区镇人民政府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缴回土地证书,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办理的,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注销土地证书。
联系电话:0519-83631967
特此公告。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9日
红线图钟13
红线图钟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