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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中心、常州市贸易培训中心、常州市化工设备厂教育培训中心、常州市创业建筑职业培训学校、常州市钟楼区长疆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常州品禾艺稻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6家职业培训机构向我局申请终止办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经研究,我局决定同意以上6家职业培训机构的终止办学申请,并要求机构从公示之日起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办理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常州市钟楼区人社局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