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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服务好、规范好医疗机构的放射诊疗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放射工作者和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从而提高防范意识、预防放射事故,2月上旬起,区卫生监督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重点为查看放射诊疗单位年度放射许可(校验)情况、放射装置质量控制检测报告和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检测报告、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情况;查阅放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配备防护用品、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设置工作指示灯、放射诊疗应急预案和安全防护制度等上墙情况。
截至目前,已完成检查的25家医疗机构均及时进行了放射许可校验,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少部分单位放射装置质量控制报告和工作场所报告到期情况、放射法律法规培训时间、个人体检以及放射诊疗应急预案未上墙等情况,现场监督员给予了提醒和督促解决。
下一步,区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活动规范化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送上门”,多方服务,从而提高放射诊疗的管理水平,提升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放射防护意识。(徐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