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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保障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双随机·一公开”要求,8月16日起,区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的43家公共场所单位开展监督抽检工作。
本次抽检采样涵盖住宿、美容美发、沐浴等公共场所,检测项目包括:棉织品外观、PH值、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美容美发工具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杯具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沐浴用水嗜肺军团菌、池水浊度。同时,卫生监督员对经营单位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是否按规定进行卫生检测、是否按要求落实相关卫生管理制度、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流程是否正确、是否在醒目处张贴禁烟标志标识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共抽取90份样品进行实验室检测。
下一步,区卫生监督所将根据检测结果跟进后续工作,及时公示监督抽检信息,对检测不合格的单位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全力排除卫生安全隐患。(施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