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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防止生物安全事故发生、实验室内部的感染,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和实验室医务工作者的身体健康,9月中旬,常州市卫生健康委派评审组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了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备案现场评审。
评审组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及相关管理体系文件对中心微生物实验室进行了现场查看,对实验室人员进行提问、查阅资料,对涉及到的危害因子进行全面评估,提出了相关建议。中心逐步完善各项规范要求,评审组认为中心建立的微生物实验室,满足相应建筑要求,体系文件的编制覆盖了相关规定的条款,能满足微生物检验的要求,于2023年10月10日准予备案。
生物安全为国家安全的组成部分,切实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是保护人员和环境的基本保证,中心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类安全制度,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责任心,力争在保障绝对安全的前提下把工作做好做细。(陆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