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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数据情况
自5月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以来,截至2023年11月6日,我区共排查出隐患(一般隐患+重大隐患)6088条,已整改5887条,其中重大隐患37条。(部门检查共发现重大隐患25条,已整改17条;企业自查重大隐患12条,已全部整改。)在25条部门检查出的重大隐患中,应急条线共12条,消防条线6条,交通运输条线4条,特种设备条线1条,建筑施工条线2条,其他部门及条线均无重大隐患上报。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上报数量有待提高。根据全市通报情况来看,我区重大隐患数量仍处倒数,主要问题是我区参与排查的企业体量较少,说明发动不够全面、企业自查能力不足,因此重大隐患数量与其他区相比较少。部分镇、街道虽已报送重大隐患,但均属于与区级部门共同检查发现,仅有2个街道为自主查出重大隐患,镇、街道发现重大隐患的能力还有待提升。
(二)数据质量有待提升。部分部门及板块对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了解不多,对隐患缺乏足够的判断识别能力。存在上报的隐患并不符合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等现象,数据质量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板块、各部门要对照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取得扎实成效。一是闭环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对前期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督促限时整改、销号。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要逐条复核验收,确保整改质量。二是加强部门检查和企业自查。紧盯违规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设施设备带病运行、堵塞消防通道等突出问题,加强隐患排查力度,消除监管盲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自查能力,深度排查存在的隐患。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和曝光监督。进一步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宣传引导,切实用好主流媒体、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各类新媒体,加大典型执法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