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钟委办发〔2020〕59号相关规定,南大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综合设置7个职能机构:
(一)办公室(挂“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指挥中心”牌子)。负责机关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综合性报告的起草、机关事务、档案、史志、保密、信息、党务(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组织、宣传、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统战、侨台、民族宗教、老干部等工作;负责统筹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信息归 集、研判预警、协调联动、应急管理指挥、督查考核等综合指挥运行机制;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行政审批局(挂“社会事业局”,“为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负责依法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负责完善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便民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负责为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负责审批监管信息推送及各类审批 服务平台的信息维护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残联、爱国卫生、红十字会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和双拥优抚安置等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行政执法局(挂“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负责依法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组织实施与之相关的监督检查、巡查工作;负责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对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负责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牵头建立综合执法协作机制及执法、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完善执法预警体系;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危化品安全监管、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和监管、生态环境长效管护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区司法局南大街司法所)。负责加强网格化治理,推进网格化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强化网格员队伍的业务培训和能力建设;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法制宣传、司法调解、公共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执法活动;负责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化解各类社会矛盾;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经济发展局。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内外贸易、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经济运行、项目推进、科技创新、企业上市、企业服务、科普宣传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标准,开展统计和调查分析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建设管理局。根据市、区建设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公路、城市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公用设施的长效管理;负责城市长效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市政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监管工作,做好民防(人防)工作;受区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承担征地、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具体工作;做好节水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区财政局南大街分局)。负责贯彻执行有关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编制和执行财政预决算;负责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各类资金监管和债务风险防控工作;负责组织管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按财政体制的有关规定做好财政资金的解缴和结算工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和财务管理;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协税护税工作、规费征(代)收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