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各社区、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社会稳定,护航高质量发展,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通知》(常政传发〔2022〕356号)和市、区有关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工作要求,结合南大街街道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南大街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一、南大街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组成人员
南大街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设立队长一名,副队长二名,确定24小时联系方式。
队 长:卢卫东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副队长:张安平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副队长:姜 峰 莱蒙消防勤务站站长
同时,下设2个分队,分别为消防火灾救援分队和防汛防台救援分队。
(一) 消防火灾救援分队组成人员
队 长:张安平
副队长:姜 峰
成 员:陈风、王鑫童、王之琦、王宏、屠溢芝、莫惠风、王松云、徐斌、李莉莉、刘妍、巢斌、王惠娟
(二) 防汛防台救援分队组成人员
队 长:赵 慷
副队长:王小菊
成 员:苗淼、王袁、盛韬、杨康佳、刘正明、姜文霞、华柯、王惠赟、许涵丽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南大街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以服务民生需求、护航高质量发展为目的,切实履行好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环境等一般灾害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等综合性救援工作,做好较大及以上灾害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工作,做好抢险救援、组织群众自救互救、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等工作,承担有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
南大街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