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行政审批局设以下内设机构:
综合科(挂审改科):
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负责党建、纪检、干部、人事、财务、宣传、工会等工作;负责公文处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清单内审批事项涉及的法律、法规工作;承担或参与行政审批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规范性文件、审批程序和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全区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清单内事项的协调推进和调整建议工作;负责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清单外的行政权力事项的指导工作;负责推进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牵头推进全区“互联网+监管”工作;负责牵头组织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市场准入事项审批科:负责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清单范围内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经营许可等审批工作;负责拟定有关登记注册、许可审批工作的规章制度、业务流程、管理办法;负责业务相关中介服务机构业务的指导与管理;负责市场准入领域审批业务协调、事中事后监管信息汇总反馈和审批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配合推进市场准入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投资建设事项审批科:负责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清单范围内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节能审查,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人防工程建设、使用、经费征收等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工作;负责拟定有关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规章制度、业务流程、管理办法;负责业务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的指导与管理;负责投资建设领域审批业务协调、事中事后监管信息汇总反馈和审批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配合推进投资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