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专题>>2023年专题>>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案例曝光>>内容
案例一:常州悦维依家具有限公司未将安全风险管控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案
案情简介:2023年7月6日,常州市钟楼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 2023年度执法计划对常州悦维依家具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经查发现该公司未将安全风险管控教育培训内容纳入 2023年度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公司 2022年已组织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但 2023年度未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且 2023年上半年未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本局经审理认为:常州悦维依家具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分别构成未将安全风险管控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法条链接:(1)该公司未将安全风险管控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其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钟楼区应急管理局依据《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给予行政处罚。(2)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钟楼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二:常州市业隆金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拒不按照《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报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危化品暂存库未辨识为较大以上风险)案
案情简介:2023年6月20日,常州市钟楼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常州市业隆金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危化品暂存库有氟化钠存放,根据 2015版危险化学品名录,危化品明细 CN编号:754,氟化钠是一般危化品,按《江苏省工业企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第一批)》风险代码为 0309:储存场所存放有毒物料的仓库等场所应辨识为较大以上安全风险,但通过系统查询,该企业江苏省系统里面只上报有限空间为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危化品暂存库没有上报,此行为已构成拒不报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违法行为。
法条链接:该公司拒不按照《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报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其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钟楼区应急管理局依据《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三十五条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三:常州恒松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未组织实施安全风险管控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和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案情简介:2023年 6月12日,常州市钟楼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常州恒松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在对该公司喷塑生产车间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现场无粉尘清扫记录表,喷塑生产线内可燃粉尘堆积严重。在对公司日常管理形成的台账资料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制定有粉尘清理制度,粉尘清理记录表为空白。喷塑生产线内积尘严重的违法行为符合《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一条:“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十)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的”的规定,构成一项重大事故隐患。同时发现该公司制定有单位安全风险管控档案,已将安全风险管控纳入 2023年度2月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但该公司未组织实施该教育培训计划,无相关培训记录。
法条链接:该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和《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一条第(十)项的规定,钟楼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2)该公司未组织实施安全风险管控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其行违反了《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钟楼区应急管理局依据《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四:常州市玉蝶特产食品厂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制定完善管控措施案
案情简介:2023年08月01日,钟楼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执法计划,对常州市玉蝶特产食品厂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该单位主要经营范围为酱菜腌生产,为本厂收购酱菜原料,从业人员19人。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单位主要负责人陈某未组织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制定完善的管控措施。经查,该单位分别于2017年、2021年开展过安全风险辨识。但2023年至今,该单位未开展过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主要负责人陈某还没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制定完善管控措施。
法条链接:陈某未组织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制定完善管控措施,其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钟楼区应急管理局依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