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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常州恒士兴食品有限公司拒不按照《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报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案
案情简介:2023年6月2日,常州市钟楼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新闸街道的常州恒士兴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包材库堆放大量可燃物料(塑料泡沫箱子),《江苏省工业企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第一批)》明确将储存易燃、可燃物料的仓库等场所认定为较大安全生产风险。该公司已将包材库辨识为较大风险,但未在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系统进行申报,此行为已构成拒不如实报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违法行为。
法条链接:该公司拒不按照《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报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其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钟楼区应急管理局依据《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二:常州多美仕食品有限公司拒不按照《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报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案
案例简介:2023年 6月 2日,常州市钟楼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新闸街道的常州多美仕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加工间现场储存 13袋 25公斤装和 50袋 2公斤装淀粉用于生产加工,按照《江苏省工业企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第一批)》判定加工间属于较大风险场所。该公司已将加工间辨识为较大风险场所,但未在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系统进行申报,此行为已构成拒不如实报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违法行为。
案例三:常州明彩包装有限公司危险源辨识与风险管控未按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实施案
案情简介:2023年5月30日,钟楼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新闸街道新冶路395号的常州明彩包装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制定有危险源辨识与安全风险管控档案,已将安全风险管控纳入2023年度4月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但该公司在 2023年5月30日被检查时仍未组织实施该教育培训计划,无相关培训记录。
法条链接:该公司危险源辨识与风险管控未按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其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钟楼区应急管理局依据《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三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案例四:芝曼物资回收常州有限公司储存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案
案情简介:2023年5月22日,钟楼区应急管理局接省委巡视组反馈,芝曼物资回收常州有限公司存在电焊动火作业和现场存放柴油的情况。钟楼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单位存有电焊切割用的气瓶组,现场无电焊动火作业,检查时未存放柴油,现场发现两个空的吨桶,单位承认这两个吨桶是省委巡视组之前检查时存放柴油的两个吨桶,单位已将这两个吨桶内的柴油全部加注到挖机使用。
法条链接:该公司存在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钟楼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