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各办局、直属单位:
《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联系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联系的意见
为贯彻中央和省、市、区人大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议的意见》《中共常州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主动接受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进一步加强区政府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联系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政府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联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在我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全新政治制度。加强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联系,是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是改进政府工作作风、提升政府工作效率的有效举措,对建设长三角一流现代化城区,推动钟楼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区政府要将落实人大决议决定、意见建议融入制度规范、政府日常和决策部署;区政府组成部门要深入完善部门承办机制和目标考核机制,细化工作举措、强化依法行政,确保落到实处。
二、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
1.区政府应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等的检查监督,并接受其质询、询问和评议等。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进行的执法检查和视察,应配合做好服务工作,如实汇报情况,提供相关材料。区人大常委会对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区政府应及时研究处理并将研究处理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2.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并接受审查。
3.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区人大常委会依法提出的质询、询问和评议等,要认真办理。以口头形式答复的,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到会答复;以书面形式答复的,机关其主要负责人应签署答复意见。
三、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政府工作
区政府应依法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计划、预算、重要规划编制、重点项目建设、国有资产管理、民生实事等重要事项。严格执行《常州市钟楼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常州市钟楼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关于政府工作的各项规定,积极参与调研、主动接受检查、按要求上报材料。区政府办公室要牵头做好材料上报工作,重要事项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上报,其他事项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上报。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有关报告、议案时,区政府负责人或区政府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到会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回答询问,接受质询。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就有关报告、议案作出的决议、决定,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报告、议案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认真研究办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结果。
四、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1.区政府办公室在人代会会议期间,要自觉服从大会议案组,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汇总、梳理分类、分办等工作。
2.人代会闭会后,区政府及时召开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议,区政府分管领导主持会议并对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闭会期间的人大代表建议,按规定程序做好交办工作。承办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任务,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要做到办复率100%、走访率 100%,并不断提高办成率。
3.承办单位要把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实行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由部门主要领导签发,并明确分管领导、承办机构及专门办理人员。凡能够解决的问题,抓紧解决;对须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问题,应列入规划,抓紧落实;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向人大代表客观地介绍情况,说明原因,取得人大代表的谅解。区政府办公室对各承办单位的代表建议办理进行跟踪督办,并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结果进行审核完善。人大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并答复。
4.区政府应每年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议案、建议的办理情况。
5.区政府要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纳入综合考核,并配合区人大常委会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对办理工作敷衍塞责或逾期不办,造成不良影响或代表强烈不满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追究行政责任。
五、扎实推进重大民生实事项目
区政府应严格执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进市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人大《常州市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规定,全面落实民生实事的征集确定、推进落实、督查考核、回应反馈等各项工作。将民生实事项目的推进落实作为为民履职的重要抓手,强化工作统筹,深化责任落实,细化推进举措,推动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把民生实事督查融入到日常监督工作中,结合视察、座谈、调研等活动,全过程了解掌握推进情况;定期组织专题视察,邀请代表参加,听取意见建议;每季度开展专项督查,汇总项目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底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区民生实事完成情况,接受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结果向区人代会报告。
六、努力为区人大开展工作提供条件
1.区政府确定一名副区长负责与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具体承办相关事宜并与区人大办公室建立定期联系机制,强化沟通对接,推动工作开展更加顺畅高效。区政府各职能部门也应明确分管领导与人大联系工作。
2.区政府要切实解决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为区人大常委会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
3.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为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活动创造条件,协助人大代表更好地知情知政,依法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