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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区政协及其常委会工作联系的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467/2022-00826
组配分类:政府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钟政发〔2022〕55号 发布机构: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22-11-10 发布日期: 2022-11-1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经开区、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各办局、直属单位:《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区政协及其常委会工作联系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2022年11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区政协及其常委会工作联系的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央政协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
关于印发《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区政协及其常委会工作联系的意见》的通知
钟政发〔2022〕55号
 

经开区、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各办局、直属单位:

《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区政协及其常委会工作联系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区政协及其常委会工作联系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协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实施意见》和中共常州市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充分保障人民政协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作用,结合政府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与区政协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联系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伟大成果。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加强区政府与区政协的工作联系,将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改进政府工作,完善政府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健全政府民主监督体系。对于我区全面落实“532”发展战略,高起点建设四大功能区,全力推动长三角一流现代化城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对区政协的各类意见建议,区政府及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认真办理落实,转化为提升效能的具体途径、解决问题的务实举措和推动工作的有效实践。

二、主动接受区政协及其常委会的民主监督

区政府要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党政部门与市政协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工作的通知》精神,主动对接、主动参与、主动接受区政协及其常委会的民主监督。

1.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支持区政协就国家宪法与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重要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纪守法、勤政廉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民主监督。坚持和完善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中聘请特约监督员、审计员、教育督导员制度。

2.对于区政协送达的调研报告、意见建议、社情民意等,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及时研究、办理并反馈情况。对于区政协及各专门委员会、各界别组织的视察、调查活动,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认真接待,为政协委员知情议政提供方便,做好服务。

3.区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同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对口联系,建立对口联系制度,通报本部门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区政府各部门在制定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起草规范性文件时,应主动征求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召开重要会议时,应邀请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参加。

三、加强与区政协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协商

区政府政府工作报告、预算报告、重要规划编制、重点项目建设、重大决策、重大改革事项、涉及群众生活的重大问题等应与区政协开展协商;协商一般应在决策前开展,通过调研、视察、会议等形式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区政府办公室加强与政协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做好年度协商计划的制订,协商意见建议的办理、落实,及回复、反馈工作,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责任部门研究办理,政府办督查落实,按规定时间反馈办理结果。区政府应认真落实市委办《关于推进全市政协系统“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平台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协商。

四、认真办理政协委员建议案、提案

1.区政府办公室在政协全体会议期间,要明确专人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政协委员建议案、提案的收集、分办等工作。

2.政协全体会议会闭会后,区政府应及时召开政协委员建议案、提案交办会议,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办理工作座谈会、协商会。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领办重点提案。承办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任务,政协委员建议案、提案办理要做到办复率100%、走访率100%。

3.政协委员建议案、提案承办单位要把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实行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明确分管领导、承办机构及专门办理人员。凡能够解决的问题,抓紧解决;对须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问题,应列入规划,抓紧落实;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向政协委员客观地介绍情况,说明原因,取得政协委员的谅解。政协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区政府办公室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并答复。

4.区政府应每年向政协常委会报告政协委员建议案、提案的办理情况。    

5.区政府要将政协委员建议案、提案办理工作纳入综合考核,会同区政协常委会对优秀提案、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和个人开展年度评优工作;对办理工作敷衍塞责或逾期不办,造成不良影响或政协委员强烈不满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追究行政责任。

五、努力为区政协开展工作提供条件

1.区政府确定一名副区长负责与区政协常委会的联系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具体承办相关事宜与区政协办公室建立定期联系机制,强化沟通对接,推动工作开展更加顺畅高效。区政府各职能部门也应明确分管领导与政协联系工作。

2.区政府要切实解决区政协及其常委会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为区政协及其常委会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

3.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为政协开展视察活动创造条件,协助政协委员更好地知情明政,围绕区中心工作建言献策、参政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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