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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钟楼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467/2023-00183
组配分类:政府办公室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钟政办发〔2023〕9 号 发布机构: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23-04-28 发布日期: 2023-04-2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经开区、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简称《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简称《办法》)《常州市钟楼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简称《细则》)等有关规定要求,区政府办公室经各地各部门申报、相关部门会商审议等程序,编制形成《2023年度钟楼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钟楼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钟政办发〔2023〕9 号
 

经开区、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简称《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简称《办法》)《常州市钟楼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简称《细则》)等有关规定要求,区政府办公室经各地各部门申报、相关部门会商审议等程序,编制形成《2023年度钟楼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本目录明确的各承办单位根据《条例》《办法》《细则》等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起草决策草案、完成决策论证过程。

二、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四、本目录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涉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理由依据、拟解决的问题、解决方案、决策进度等内容,各承办单位应及时准确填报,完善相关信息。

五、区风险评估管理部门、区司法行政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分别做好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业务指导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六、各决策事项组织实施的合法性、规范化情况纳入年度区级机关依法治区工作监测评价项目。

附件:2023年度钟楼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度钟楼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承办单位

1

《常州市钟楼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

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钟楼分局

2

常州市教科院附属高级中学新建工程

区教育局

3

邹区镇泰村地块填埋垃圾清理处置工作

邹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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