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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钟楼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467/2023-00371
组配分类:政府办公室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钟政办发〔2023〕31号 发布机构: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23-08-23 发布日期: 2023-08-23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经开区、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各办局、直属单位:2022年10月,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钟楼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钟政办发〔2022〕32号),公布《常州市钟楼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苏政办发〔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钟楼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
钟政办发〔2023〕31号
 

经开区、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各办局、直属单位:

2022年10月,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钟楼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钟政办发〔2022〕32号),公布《常州市钟楼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21号)要求,钟楼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汇总,修订形成《常州市钟楼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行政许可事项“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区文体旅局主管并负责实施;将区文体旅局主管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二、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改造、报废人民防空工程审批”的主管部门由区住建局调整为区发改局。

三、根据《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新增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外国人对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标本采集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审批”,由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钟楼分局按规定主管并分别实施。

另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常州市钟楼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

附件:常州市钟楼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pdf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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