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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区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467/2023-00088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政府规范性文件 政府办:政府规范性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钟政规〔2023〕2号 发布机构:政府办
产生日期:2023-02-01 发布日期 :2023-02-06 废止日期:有效
时   效:本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
内容概述:经开区、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各办局、直属单位:为加强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保障法制统一、政令畅通,适应改革发展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8号)等规定,我区对2022年1月1日前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附件:1. 废止的
政策解读:
  • 《关于公布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报告》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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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钟政规〔2023〕2号)

经开区、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各办局、直属单位:

为加强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保障法制统一、政令畅通,适应改革发展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8号)等规定,我区对2022年1月1日前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附件:1.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  号

1

钟楼区社会资本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钟政规发〔2014〕1号

附件2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  号

1

钟楼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细则

钟政规〔2021〕1号

2

常州市钟楼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

钟政规〔2021〕2号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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